(一)为了进一步增强档案安全意识,确保档案实体安全,提高预防和处置火灾能力,有效避免和最大限度减少档案资料和国家财产损失,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,根据《档案法》及相关法律、法规、规章的要求,结合学院实际,制定本预案。
(二)工作原则。统一领导,预防为主;加强管理,分级响应;快速反应,有序处置。
学院成立档案室火灾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。由院长任指挥长,分管副院长任副指挥长。
1、定期听取安全工作汇报,逐步改善档案室安全条件。
2、火灾事故发生时,指挥长应立即赶赴现场,组织、指挥、协调火灾抢险工作,确保档案安全。
3、及时向主管机关、当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汇报火灾事故。
4、抢险结束后,立即开展事故调查,并按照组织原则依法严肃查处。
1、协助指挥长处置档案安全工作,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安全演习,定期总结。
2、火灾事故发生时具体负责事故现场人员指挥、档案转移及安全警戒工作。
1、负责学院档案安全日常工作,发现隐患及时处置和汇报。
3、发现火情及时报警并直接负责档案转移时指挥、警戒工作。
(一)报告。发现火情时,档案员、目击者应通过多种方式呼救,并立即向领导报告和报警。
(二)人员疏散、现场警戒。抢救人员到位后,应在领导的指挥下,各司其职,积极抢救,设立警戒,疏散人群。
(三)事故控制。发生火情时,要按照平时的预演,分别组织人员救火和转移档案,避免火灾事故扩大和保证救火人员安全,防止发生意外事故。
(四)组织专班对档案资料进行清理,核实无误后及时上报。
(五)成立工作专班,调查事故起因,依法处理相关责任人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