襄樊职业技术学院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规范

作者:时间:2009-02-25点击数:

为使学院立卷归档工作规范化、制度化,提高档案管理水平,更好地保护及利用档案,为学院和社会服务,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》、《高等学校档案实体分类法》、《高等学校档案工作规范》等有关规定,结合学院实际,制定本规范。

一、工作原则

1、 学院在教学、科研、党政管理、医疗、生产、基本建设和其他各项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、图表、声像等不同载体的文件材料,均属学院档案。

2、学院档案必须实行集中统一管理,确保完整、准确、系统和安全,便于开发利用。

3、学院严格实行部门立卷归档制度,归档工作应做到“三纳入”、“四同步”。即:纳入学院部门计划和规划,纳入管理制度,纳入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;在布置、检查、总结、验收各项工作的同时,布置、检查、总结、验收档案工作。

4、学院各部门要有一名负责人分管本单位的归档工作,并确定兼职档案人员具体承办。在人员、经费、设备等方面给予保证。

6、对国家规定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,各部门必须按照规定,定期向综合档案室移交,集中管理,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。

7、学院归档工作要努力从经验管理转向科学管理,逐步采用先进技术,大力开发档案信息资源,满足学院和社会的需要。

二、归档范围

1、学院工作中形成的党群、行政、教学、科研、基建、设备、出版、外事、财会管理等方面不同载体的材料。具体范围见《襄樊职业技术学院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》。

2、学院获得的奖状、奖牌、锦旗;各类有纪念意义的礼品;学院历年使用的院徽、纪念章、停止使用的印章等实物档案。具体范围见《襄樊职业技术学院实物档案管理办法》。

3、凡属应归档的文件材料若采用计算机管理而无纸质载体形式的,必须打印成纸质材料,连同光盘或磁盘一起立卷归档。

三、不归档的文书材料

1、上级机关任免、奖惩非本院工作人员的文件,普发性参阅、不办的文件材料;

2、上级机关发来供工作参考的抄件;

3、上级机关征求意见未定稿的文件。

4、重份文件;

5、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,临时性文件;

6、未经会议讨论,未经领导审阅、签发的文件,电报草稿。一般性文件的历次修改稿(重要法规性文件除外),铅印文件的各次校对稿(主要领导人亲笔修改稿和负责人签字的最后定稿除外);

7、无特殊保存价值的信封,一般性表态,询问一般性问题,提出一般性建议或意见的人民来信;

8、院内互相抄送的文件材料;

9、本院负责人在外兼任职务形成的与本院无关的文件材料;

10、为参考目的从各方面搜集的文件材料;

11、同级机关和非隶属机关与本院无关的文件材料;

12、非隶属机关抄送的不需要办理的文件材料。

四、立卷归档分工

1、部门、课题组立卷归档是高校档案工作的基本制度和基础,各部门必须分工明确,协同配合。

2、学院各部门要把档案工作列入工作职责范围,认真做好相关工作。

3、全院性、综合性档案材料由党委办公室、院长办公室负责立卷归档。其档案按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相应门类的立卷归档。

4、立卷归档涉及多个部门的大类,由一个或几个主要职能部门归口,其他部门可向其集中或靠拢。

五、立卷方法和要求

(一)立卷原则

1、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,保持彼此之间的有机联系,区别不同价值,便于保管和利用。

2、卷内文件材料必须准确反映学院教学、科研和管理活动的真实情况,手续完备,制作和书写材料利于长期保存。

(二)立卷基本方法

1、一般以问题为主,兼顾其它特征,使之联系紧密,分级适当,类型鲜明,年度不混,保管期限准确。

2、立卷视文件材料数量的多寡进行。当同一问题的文件多时,可组成一卷或数卷;问题单一,文件较少,又不便一起归类时,可立薄卷。

3、超过规格的图纸、图表等文件材料,应采用手风琴方式进行折叠。

4、凡归档的本院形成的文件及与外单位签定的合同、协议书等文件材料,均须加盖公章。

5、不能使用复印件归档。

(三)归档文件材料及案卷质量要求

1、归档文件材料的质量要求

(1)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准确、真实;

(2)归档的文件材料要符合文件制作要求,标题、落款、时间(年、月、日)印章、签发必须齐全完整;

(3)归档的文件材料应质地优良、书写工整、字迹、声像清晰;

(4)归档的文件材料应使用蓝黑或碳素墨水、优质油墨书写或制作,严禁使用铅笔、水彩笔、圆珠笔、签字笔、纯兰墨水、复写纸、压感复印纸等易褪色材料书写或制作;

(5)归档的文件材料纸张幅面应符合要求,一般文件材料应为 16K型(260mm×184mm)或A4型(210×297);其它表格必要时可用8K型(260×368)或A3型(420×297);

(6)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是原件,不能使用复印件归档。

2、案卷质量要求

(1)卷内文件材料的排列:可按问题、时间或重要程度排列。对密不可分的材料,排列顺序为批复在前,请示在后;正件在前,附件在后;正本在前,定稿在后;定稿在前,历次重要讨论稿在后;结论性材料在前,依据性材料在后。

(2)编写卷内文件材料页号、件号:卷内文件材料按顺序排好后,装订的案卷无论单面或双面,只要是书写的文件材料,均应依次在非装订线一侧下角编页号;不装订的案卷,应在每份文件材料右上方加盖有单位名称、档号、件号的戳记,并逐项填写。

(3)填写卷内文件目录:

卷内文件目录置于卷内文件之前,必须用碳素墨水逐件填写或用计算机打印。

顺序号:以卷内文件排列先后顺序填写。

文 号:文件制发机关的发文字号。

责任者:形成该文件的单位或对文件负有责任的署名者。

题 名:即文件标题,一般应照实抄录。没有标题或标题不能说明文件内容的文件,可自拟标题,外加“[ ]”号。

日 期:文件的形成时间,例:1994.10.10。

填写卷内每份文件的首页号,最后一份文件填写起止页号。

(4)案卷装订:装订前应剔除文件上易锈蚀的金属物,托裱破损文件,字迹模糊的应复制与原件放在一起。

(5)填写卷内备考表:卷内文件材料情况说明,应填在备考表内。若无说明,应将整理人、检查人姓名、时间写上。检查人应是立卷部门负责人。

(6)拟写案卷标题:要求简明确切,体式一致。一般包括主要责任者、内容、名称(文种)等。部分案卷题名可以是项目的名称代字、代号及其组件、部件、阶段的代号和名称。一般写在卷面,不超过50字。

(7)填写案卷封面:

全宗名称:填写“襄樊职业技术学院”。

类目名称:类目名称指全宗内分类方案的第一级类目名称。在一个全宗内应按统一的方案分类,并保持分类体系的稳定性。

案卷题名:案卷题名书写或打印时,应注意居中、对称。

卷内文件起止日期:卷内文件形成的最早至最晚日期。

保管期限:依据保管期限表,确定案卷的保管期限。

件、页数:按照案卷内实际件、页数填写。

密 级:按卷内文件材料最高密级填写。

六、归档时间和手续

1、各类文件材料立卷归档时间除有特殊规定外,一般都要在次年四月底以前立卷归档完毕。

2、科研、基建项目和专题性、成套性档案,在项目完成通过鉴定验收后两个月内归档。

3、财会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财会部门保管一年,期满后的次年六月底前移交。

4、移交和接收档案必须严格履行手续,填写移交清册,一式两份,写明移交文件数量,移交时间,交接双方签名盖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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