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报送11月份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
12月份工作任务安排的通知
机关各处(室)、各附属单位:
为全面掌握11月份学校各项工作推进情况,科学部署12月份的工作任务,请各单位于11月28日上午下班前,将本单位11月份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(对照《11月份重点工作任务一览表》,分条目简略描述任务完成情况)和12月份重点工作任务安排报分管校领导签批后,将纸质稿和电子稿一并交院办廖赛老师处。
特此通知。
院长办公室
2016年11月24日